精神分裂症是一种精神疾病,由大脑思维及意识功能紊乱所致,是一种具有特殊症状的慢性精神疾病。临床上以精神活动和精神功能损害为特征,以意志活动、情感反应和社会功能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其发病机制尚不明确,目前认为可能与多种因素有关。其症状可能包括思维与情感紊乱、意志活动障碍、认知功能损害。精神分裂症早期以对症治疗为主,部分病人可缓解甚至治愈;晚期以情感和意志行为障碍为主,有的会有不同程度的损害和人格障碍等。
一、精神分裂症的诊断。症状可有变化,精神活动异常明显,并表现为各种心境症状。有的病人有社会功能障碍,如行为不端、劳动能力差等。有的病人表现为记忆减退,同时可出现人格改变。有些病人有明显的幻觉妄想等精神障碍,但病人与周围人关系密切,缺乏对病人身份意识的辨认能力,病程可达数年之久,可伴有严重的情感态度改变和行为改变,其主要症状是思维紊乱、情感功能障碍和认知功能损害,也可伴有幻觉妄想。有的病人会出现意识障碍、言语分裂及思维幻觉。有的病人在精神分裂症发生前就有器质性精神障碍存在。
二、精神分裂症的治疗原则。目前抗精神病药物的选择主要是为了缓解症状,减轻症状持续时间,延长生存期,也有部分患者在症状消失后能够获得一定程度的社会功能,因此精神分裂症发病后的功能康复是治疗的一个重点,这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和持续的过程。对精神分裂症患者而言,疾病康复是一种需要长期坚持的过程。如果病人能够及时接受治疗,可以有效地控制病情、改善症状、减轻依从性,甚至使其完全康复。治疗的关键是防止复发和维持稳定,因此应进行系统全面检查,根据需要合理用药。
(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成人精神科女病房 丁军 林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