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即真心、实在;“待”即以某种态度或行为加之于人或事物。以诚待人是一种态度,是为人处世的前提和基础,是人之根、业之基。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应坚持不懈抓好职工的诚信教育。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群体之中,在与人相处的过程中,得到别人的信任就显得十分重要。要想得到工友、同事的信任,就必须待人以诚。
以诚待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做人之本、创业之基、兴国之道。自古以来就有很多以诚待人的故事被传成佳话。
汉光武帝刘秀推赤心置入腹中,诚恳待人,以仁德之心对待归降的士兵和将领,最终赢得信任,这些降将跟随刘秀南征北战,披荆斩棘,赴汤蹈火,立下了汗马功劳,最终平定天下之乱,建立东汉王朝。
陶行知的儿子陶晓光22岁准备到成都一个无线电修造厂学习工作,需要一份资格证明书。晓光写信给晓庄学校的马副校长要了一张毕业证书。在重庆工作的陶行知知道此事后非常生气,打电报要晓光将证明书立即寄回。他说:“我们必须坚持‘宁为真白丁,不做假秀才’之主张,‘追求真理做真人’,决不向虚伪的社会学习和妥协。”
他们的身上集中体现了“以诚待人”的精神。我们的先人用其言其行诠释了以诚待人的真正内涵,更为我们广大干部职工做出了榜样。
“诚”还体现在忠诚上,忠诚于企业,忠诚于自己的岗位,忠诚于自己的事业。有了这种信念和信仰,才会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不会怨天尤人,不会发牢骚,踏实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干部职工诚实和忠诚,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始终以诚待人。
同时,“以诚待人”要言而有信、做事果断,要言出必行、不说空话,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关心和尊重身边的人,要以诚心换真心,要忠诚于岗位、忠诚于企业、忠诚于事业……时时处处以企业的利益为重,以职工的生命至上,以安全生产为首要目标。
以诚待人是我们广大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更是我们孜孜不倦的追求。
(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煤公司陈四楼煤矿 洪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