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丘县人民法院对以豆某某为首的29人涉黑团伙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这是沈丘警方侦办的一起涉黑专案。
2018年年初,沈丘县公安局从发生在北杨集镇的一起寻衅滋事案入手,经过近两个月的外围走访、核查,初步查清了以豆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和主要犯罪事实。2018年6月15日,沈丘县公安局扫黑专案组果断收网,抓获豆某某等团伙主犯。随后,专案组先后赶赴黑龙江、福建等地,抓获团伙成员40余名。
2009年,豆某某笼络有前科劣迹的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20余名,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豆某某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2018年10月11日,沈丘警方将该案移送起诉。前不久,沈丘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豆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等八罪,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犯罪团伙其他28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半至十个月不等。
(程玉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