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直播抽选鉴定机构 公开公正双方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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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在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科,一起网上抽选鉴定机构的工作正在进行,通过司法技术工作人员查明参与人身份、宣布抽取程序、随机摇号抽取、征求双方意见,最终成功确定司法技术鉴定机构和备选机构,不仅减少了参与人往返法院的费用,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当事人在微信工作群中对法院的做法给予好评。

当天抽取鉴定机构的是一起因果关系司法鉴定案件。2017年1月23日,原告龚某发生交通事故,入住某县人民医院治疗187天,治疗终结后,伤残评定为9级,后期治疗费5000元。2017年经梁园区法院审理,判决申请人山东威海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后期治疗费等24万余元。2020年3月,原告再次住院治疗“左膝前后交叉韧带断裂”并进行手术。原告认为此次住院与上次交通事故有关系,并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诉求。申请人保险公司认为后一次住院与交通事故没有直接关系,不应赔偿后一次住院费用。为此于2022年4月向法庭提出鉴定申请。

司法技术部门接到案件后,鉴于某保险公司在山东威海,距离河南较远,加之疫情正值严密控制期,无法前来河南参加现场抽取鉴定机构。经双方协调,法院决定采取网络视频直播的形式,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共同抽取鉴定机构。

抽取现场,主持人查明当事人身份后,详细介绍了这次抽取的具体过程,并展示了摇号机、号球等设备,明确了各号球所代表的鉴定机构名称,随后全程直播抽取的全过程。经摇号选择,确定由第一次摇出的3号球所代表的江西某鉴定机构为主选机构,第二次摇出的2号球陕西某鉴定机构为备选机构。现场征求双方参与人的意见后,正式确定了鉴定机构。

通过微信直播的方式公开公正选取鉴定机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顺利完成抽取,法院将依据抽选结果及时委托进行司法鉴定,并督促鉴定机构按时出具鉴定报告,为案件审理提供科学依据。这一做法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郝玉东 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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