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调岗分公司后被辞退 如何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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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调岗分公司后被辞退 如何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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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原来在某总公司担任业务经理工作3年,后公司以我不适合担任业务经理为由,把我调到分公司担任一般职员,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2年后,分公司以我工作不够负责任,经过多次业务培训考核仍不合格,已不适合继续在公司工作为由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请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将原用人单位和新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吗?
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总公司以不适宜担任业务经理工作为由安排你到分公司工作的行为性质,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且原用人单位即总公司没有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新用人单位即分公司以你经过多次业务培训考核仍不合格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符合前述法律规定,因此可以将原用人单位和新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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