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彰显扫黑除恶工作成果,营造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向纵深开展,郑州市人民法院系统开展了集中宣判活动。
郑州市人民法院共集中宣判涉黑恶案件9起,其中涉黑1起,涉恶8起,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惩处恶势力集团7个、恶势力团伙1个,对64名涉黑恶犯罪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拘役不等的刑罚,判处罚金及没收财产394万余元,涉及项目建设、征地补偿、非法占地、欺行霸市、“套路贷”、暴力讨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扫黑除恶重点领域。
其中,巩义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的被告人凌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的被告人李某等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中牟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的被告人李某某等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具有一定代表性,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发布,以指导办案实践,震慑不法分子。
(吴 倩 王 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