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革命老区舞钢市尚店镇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来了顶门村的来访村民。他反映,1976年其家从瓦房沟村搬迁至顶门村,原村还保留三级地1.6亩左右,原种有洋槐树,今年3月份另栽杨树60多棵,农业局蚕厂以拥有土地管理权为由,将其种植的杨树毁坏。
经镇信访办相关工作人员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到王某和农业局蚕场之间存在两个纠纷,一是S228占地补偿款问题,蚕场认为王某的土地补偿面积里面包含了其3分地,因其纠纷,导致王某的第二次补偿款至今未能发放;二是王某反映山坡上一块荒地在种植杨树时受到蚕场阻拦,发生纠纷至今。
研究探讨后,针对S228占地补偿款问题,镇政府组织交通站、顶门村、测绘部门以及相关关系人到现场进行了实地丈量,通过丈量,占用王某的土地里并未包含蚕场的3分地;山坡上的荒地经营权和所有权问题经过调阅当年农业局和村以及相关单位签订的原始合同,同时根据原始合同相关条款内容以及当年参与分地和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以及老村干部进行现场研判,土地的经营权应当依然归王某所有。
最终经多方协调,现王某的第二次土地补偿款已经发放到位,荒坡上的土地也依然由其经营管理。
(陈国栋 邵蒙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