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的邻居在走廊堆了很多杂物,导致我每次出入很困难,向他反映也不清理。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答: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你可以在业主大会上反映或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也可向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等报告或者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