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化名)诉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偃师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履行协议,张某承诺每月月底前向王某支付200元,直至还完为止。但上述调解协议生效后,张某未履行义务,遂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曾多次前往其家中寻找被执行人张某均未果,而目睹这一执行现状的申请人王某也表示很无奈,于是主动请缨,待发现被执行人张某的行踪后会第一时间通知执行法官。
11月11日晚上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王某的电话后,于次日清晨快速出击,强制将张某带至法院。听闻要送拘留所,张某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变,立刻承认错误,表示愿意还款。待王某收到执行款后出具结案证明,该案当场执结。 (张军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