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政法委、团省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等15家单位联合下发文件,表彰第八届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河南省青年卫士”。商丘中院少年庭、梁园区法院、民权县法院少年庭被授予“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近年来,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青少年营造良好成长环境、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服务满足群众新需要中,涌现了一大批为维护社会稳定、保卫国家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捍卫法律尊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青年。为激励先进、弘扬典型,省委政法委等15家单位联合开展了第八届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河南省青年卫士”评选表彰活动。
商丘法院高度重视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为保护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两级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以最大限度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己任,切实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多措并举确保涉少案件审判质效。近年来,两级法院回访帮教209人次,帮助46名青少年重返校园,其中有24名学生考上大学,52名青少年学会谋生技能,重新融入社会。为更好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商丘两级法院还连续多年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近年来送法400余次,参与送法人员900余人,受教育师生、家长等近10万人,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田保庆 / 通讯员 杨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