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乡村 让农民维权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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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进乡村 让农民维权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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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乡村依法治理工作也不断完善。但是,相对于经济发展迅速的城镇,乡村法治建设仍存在诸多问题。老赵两口已经七十多岁了,4个儿子现在都已成家立业。因为年岁较大,老赵两口丧失劳动能力,4个儿子又因各自家庭经济状况不同,在如何赡养老人的问题上经常争吵不断,导致老赵与老伴有时吃了上顿没下顿,且儿子们将老两口分开各自赡养,造成老两口长期不能见面,心中苦闷无处诉说。
无奈之下,老两口走了数十里山路,来到镇法庭反映此事。法庭立案后,决定利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到当事人住所地进行现场开庭审理。法庭上,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法官现场说法、释法,告知老赵的4个儿子违法情形及后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老赵申请了撤诉,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以上案例正是我国目前农村法制建设的一个缩影。因法律意识淡薄、乡村司法保障不充分等原因,还受家丑不可外扬、打官司难等传统思想束缚,许多农民不知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针对乡村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张帅梁认为,在立法上,应始终关注目前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增加相应领域的立法支持,对不符合现代农村发展现状的部分法律法规进行修改或废止。
在执法上,应当进一步完善乡村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执法工作的监督。要定期组织乡村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在司法上,要进一步提高司法机关办案效率。通过立案环节提供便捷服务,采用巡回审判、当场宣判等多种形式方便人民群众,实现司法救济,降低诉讼成本,并在后期加大执行力度,使广大群众在能够感受到司法温情的同时,树立司法权威,达到自觉遵法、守法的社会效果。
在普法上,加大普法力度、完善乡村法律服务系统。通过加强培训,使目前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乡镇司法所充分发挥应有职能,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另可通过法治宣传、组织演出、放映法治电影等多种形式,增强宣传力度。
(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吴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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