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没有拿到剩余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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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没有拿到剩余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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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在一个工厂上班,并且签了劳动合同。一个月前我辞职了,直到现在工厂还没有把剩下的工资给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该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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