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厂里工作4年了,平常表现很好,前几天就因为有事请假,工厂就把我辞退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你只是因事请假,达不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因此,你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