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恶意抢注商标? 职业商标抢注人被判罚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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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敢恶意抢注商标? 职业商标抢注人被判罚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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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首次对职业商标抢注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了判决:因恶意抢注商标、恶意投诉,被告人李某被判罚70万元。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这起案件引起广泛关注,被认为是对商标恶意抢注者的有力震慑。 
企业不得已“山寨”自己的商标
  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中,被告人李某将原告拜耳集团产品装潢中由原告委托他人设计、并在先投入商业使用的图形申请注册商标,于2016年获得商标注册。
  之后,李某利用已获得的商标权对在淘宝平台销售的涉案产品发动大规模、持续性投诉,并向被投诉的产品分销商提出付费撤诉。李某的行为导致涉案产品在销售旺季下架,他还多次企图迫使拜耳集团高价收购其手里的涉案商标。
  “商标恶意注册,是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攫取或不正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损害他人在先权益,或者以侵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商标注册行为。”中华商标协会法律部副主任张静玉说,“抢注国内外知名商标、商号、名人姓名的,同一主体囤积几百枚甚至几千枚商标,不使用、待价而沽的,抢注者‘贼喊捉贼’恶意维权的,不一而足。”
  恶意注册情况严重,许多企业的应对显得有些哭笑不得而又无可奈何——它们不得不多类别甚至全类别“山寨”自己的商标。
  在日前发生的拼多多“山寨”品牌事件中,创维发布品牌维权声明,指责拼多多平台所销售的创维先锋、创维云视TV、创维e家等涉嫌假冒。而如果查询一下,会发现许多知名企业已未雨绸缪,比如,小米公司把“大米”“虾米”“玉米”“爆米花”“黑米”“米粉”全部注册了,阿里巴巴名下也有“阿里叔叔”“阿里爷爷”“阿里奶奶”“阿里宝宝”“阿里哥哥”等“阿里一家子”。
  “尽管注册防御性商标在保障企业权益方面作用明显,但也存在困局。”张静玉指出,“防御商标以‘保护’为目的,使用的可能性很低,因此面临‘撤三’风险。”
  张静玉说的“撤三”,指的是根据商标法第49条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也就是说,即使企业注册了防御性商标,如果三年里没有使用它们,后续可能面临被撤销的风险。而实践中,为规避“撤三”风险,一些企业又被迫每三年再申请一次。如此循环往复,商标申请量逐年膨胀,商标异议申请、无效申请和行政诉讼逐年增加,造成社会资源浪费。
抢注商标成为发财致富的途径
  “抢注人最爱‘傍名牌’。”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赵虎说,有些抢注者瞄准知名商标,会在其没有注册的品类上进行抢注。名人姓名也是“重灾区”。今年世界杯期间,新秀姆巴佩的名字就成为商标抢注目标。据媒体报道,7月1~7日,在中国商标网上申请注册“姆巴佩”或“姆巴佩MBAPPE”商标的就已达138个。注册该类商标的企业五花八门,有肥料公司、马场、网吧,甚至还有鞋厂。
  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达2784.2万件,累计注册量为1730.1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为1492万件,连续17年位居世界第一。虽然是商标大国,但我国商标的含金量却明显不足。
  赵虎认为,商标是可贵的资源,如果不是以使用为目的,而仅仅是为占有或交易而囤积,会导致真正想注册的企业注册不了,企业之前积累的商誉可能会被截断,还可能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或误认。
  “一些恶意抢注者对知名商标就改一个字,或者在其前后加数字,然后进行广撒网式注册申请,批量‘碰瓷’。还有一些商标抢注人发现境外有些知名品牌尚未进入中国,就会迅速抢注他们的海外商标。”广东深圳深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爱东说。
  张爱东代理过恶意抢注行为导致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在他看来,“对于职业商标抢注人来说,商标抢注快,来钱也快,他们觉得有利可图。而违法成本往往非常低,即使抢注失败,也没有较为严厉的法律惩罚”。
  据了解,注册一个类别的商标,费用只要1000多元,而转让价格最多为数百万元。
  商标恶意注册已经成为一门生意,许多机构以此牟利。中华商标协会每年都会举办商标代理案例评选,张静玉发现,这些年报送上来的案例大都是恶意抢注商标、权利人维权的案例。
  “一些人或机构把抢注商标当成一种发财致富的途径,甚至还有人开讲座将商标说成一种投资工具,鼓励大家恶意注册、转让牟利。”张静玉曾在网上看到,某地一商标事务所所长鼓励“商标投资,转让获利”,她对此感到难以理解。
对恶意抢注行为重拳出击
  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一条被认为是为了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恶意抢注的行为,是对商标注册制度的有效补充。
  不过,张爱东在代理案件中发现一些问题。有些权利意识淡的商家虽然已经使用商标了,但没有及时注册,被别人抢注。而当他们维权时,又往往由于无法提供在先使用的证据而遭到驳回。
  “我们在办商标案件时有一句话,恶意压倒一切。”赵虎表示,如果商标是恶意取得的,比如其有抢注记录或者名下有多个商标的,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倾向于判定该商标无效。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面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日趋规模化、专业化的形势,商标局通过优化审查分文流程,对典型恶意申请类型及相关案例进行梳理、汇总。在审查环节,对认定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的商标申请从严审查,主动予以驳回。
            (卢 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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