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以前俺们村里没有路灯黑灯瞎火的,晚上都不敢出门,现在好了,安装了路灯,大家以后再也不用摸黑走夜路了,村干部又为我们办了件好事啊!”舞钢市红山街道闫楼村的脱贫户刘聚德高兴地说。
这是近期舞钢市红山街道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场景。
自红山街道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闫楼村党支部、小刘庄村党支部致力于将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
由于闫楼村、小刘庄村地处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内,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村里一到晚上到处都黑漆漆的,给村民夜晚出行带来了许多不便,也存在安全隐患,村民要求安装路灯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群众利益无小事,在了解群众的诉求后,闫楼村“两委”高度重视,多次到实地勘查,自筹资金并积极筹划路灯安装工作;小刘庄村“两委”则充分利用返乡人才反哺机遇,促使他们为家乡的乡村振兴贡献力量。目前,闫楼村主干道25盏照明路灯已安装完毕,与此同时,小刘庄村的返乡人才刘畅、赵耀军也义务为村里安装太阳能路灯32盏,他们的责任与担当极大地改善了群众夜间出行条件,温暖了群众的心,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幸福灯”的安装,不仅方便了村民出行,亮化了村庄、美化了家园,更是点亮了新时代乡村振兴梦。下一步,红山街道将持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的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列出“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做到边学党史边办实事,扎扎实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走心。(程宇通 杨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