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5 市场监管部门发布自酿酒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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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5 市场监管部门发布自酿酒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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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发布自酿酒消费警示

民间有自酿酒(自制配制酒、自制发酵酒)的传统习俗,一些散装白酒店、餐饮店及农家乐也存在销售自酿酒的行为。但由于存在工艺不规范、添加成分五花八门等隐患,自酿酒容易出现甲醇超标、致人误食有毒有害物质等情况,轻者致人健康受损,重者甚至致人死亡。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江西省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向广大消费者发布自酿酒消费警示。
一、在餐饮单位消费自酿酒时,应注意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食品经营登记证》经营,同时留意其经营项目中是否含有自酿酒。
二、家庭在自制药酒前一定要咨询有关医生或者药师,不要随便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所谓的秘方、偏方自制药酒使用。尽量避免自行采集药材进行泡制,也不可随意在街边或旅游点采购中草药进行泡制,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药材;切勿使用马钱子、川乌、草乌、附子、苍耳子、蟾蜍等有毒中药材自泡自制药酒。
三、不要随意在电商平台或者线下购买自酿酒。
四、药酒并不是任何人都适合饮用的,也不可以不限量、无限期地服用。一旦因饮用自酿酒出现头晕、恶心、胸闷、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肢体麻木、全身乏力等疑似中毒症状,应立即到医疗机构救治。
五、自酿葡萄酒如出现浑浊、失光或呈现油状、彩虹色等,闻起来有醋酸味、指甲油味、霉味等味道时,基本可以判断其已经变质,不能再饮用了。
六、如果发现身边有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从事自酿酒生产、经营的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举报。
(曾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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