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批次不合格食品被通告
本报讯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9大类食品166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饼干和蔬菜制品等4大类8批次样品不合格并予以通告。
此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主要存在以下四种问题:
一、农药残留超标。涉及样品有两批次,分别为吉林省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长辛店销售的、来自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韩文军蔬菜批发部的豇豆和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海垦店销售的、来自海南省海口龙华宇路大蒜批发行的水姜。
二、重金属污染。涉及的两批次样品分别为贵州星盒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岭北路分公司分装销售的、来自贵州黔之菌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的老姜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龙丽芬百货批零店销售的、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坤珍调味品经营部的黄花菜。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具体涉及3批次样品,分别为: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赤水源镇周显敏加工自制的油条、天津市滨海新区米立煎饼店加工自制的油条和天津市滨海新区进果早点铺加工自制的油条,均为铝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涉及样品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好乐购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福建省龙海市祥盖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味苏打饼干,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各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将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违法违规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依法从严处理。
(本报全媒体记者 王俊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