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5 “零首付”购车套路有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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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5 “零首付”购车套路有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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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汽车新零售开始成为行业热点,“零首付”购车的广告便铺天盖地而来,让不少消费者心动不已,但是“零首付”购车真的像字面解释的那么简单吗?最近关于“零首付”购车的合同纠纷案例时有发生,所谓“零首付”购车实际上存在很多隐患,甚至有可能让借贷者陷入金融信用危机。

      “零首付”购车 看上去很美

      “卖车全免费,买车零首付”“零到一成首付买新车”“一成首付弹个车”……近期,在大街小巷不难看到这些以“超低首付”作为营销亮点的购车贷款广告。汽车贷款真有那么低的首付吗?

      2018年1月1日新修订施行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随后,央行和银监会又出台的《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规定,经银监会批准,经营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新能源汽车和二手车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可分别在15%和30%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自主决定。

      从上述规定可知,一般购买自用汽车首付比例为20%以上,所以汽车经销商擅自采用“零首付”购车方式的,可能会导致银行解除贷款合同,不予发放贷款,且购车者可能面临通过诉讼追究其赔偿责任的现象。

      既然违反法律,为什么还会有人想要“零首付购车”?一般来讲,考虑“零首付购车”的人有以下两种:

      第一种,手头钱不多,但又想买辆性价高的车,对自己未来的收入有预期,但需要提前几年消费。

      第二种,期望通过各种方法低息贷款出来投资的人。

      不过,说是“零首付购车”也并不是一分钱都不用出。“零首付”顾名思义是不用交车款的首付,但是其他费用还是有的,比如说购置税、保险、上牌费用等,需车主买车时来支付。

      “零首付”购车 套路有点多

      近年来,由于轻信某些“黑中介”,想要实现“零首付”购车,结果买车不成,反欠一身债的案例时有发生。

      套路一:“零首付购车”钱车两失

      此前,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审理了一起“零首付”购车骗局。

      据《齐鲁晚报》报道,2016年,家住莱芜的徐某、周某、汪某三人想一起创业,苦于没钱时,温某出现了。温某是三人的朋友,正从事贷款中介业务,她极力向三人推荐了一个可以快速来钱的好办法——“零首付”购车贷款。

      在贷款的流程中,首先由温某所在的贷款中介给三人分别垫付汽车首付款,贷款中介给他们还车贷,以三人名义将新车提出。接着由贷款中介把新车开走,将车辆二次抵押办理商业贷款。最后,三人拿到抵押款。

      最后,车辆刚到手,贷款中介以二次抵押的名义将新车开走,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徐某等三人没有等到抵押款,反而等到了车贷公司的催款电话。

      这其实就是当下“零首付”购车骗局的经典套路:中介以“零首付”购车引诱急需融资或购车的客户,骗他们用车辆抵押贷款,再将抵押车辆交给犯罪分子及同伙处理。等车主发现被骗,不但车难以找回,还因骗局背上贷款。更有甚者,中介会将车辆三次抵押给一些小额贷款公司,还利用车主信息办理信用卡套现。在很多“零首付”购车的骗局里,车主非但没买到车,反而背负了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债务。

      套路二:增加购车风险与成本

      并非所有的“零首付”购车都会导致“人车两失”的可怕后果,还有一些经销商或中介通过垫资的方式来帮助消费者购车,通常游走在法律法规的灰色地带,同时也会通过增加手续费、服务费等各种手段来增加购车的实际成本。

      许多表面看似能够实现“零首付”的手段,实际上不仅不合法,而且会大大增加消费者的支出。如通过抬高车价的方式售卖原该打折的库存车,或是将低端车型的售价改成高端车型的。如一辆车裸车价为13万元,30%首付款为3.9万元,而经销商若将价格提升到18.6万元,则扣除30%首付后,贷款金额正好为13万元,相当于车辆的真实价格,则可以变相实现“零首付”。

      这种办法从表面上看,似乎有利于购车者,但实则会令购车成本大增。根据现行法规,最低首付比例的计算基数为车辆的成交价格,且不包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因此,抬高汽车的原价,相当于同时提高了消费者需要支付的车辆购置税、保费等各类附加费用。如在上述例子中,原裸车价为13万元的车辆,10%的购置税约为1万元(扣除增值税再乘以10%,即:13÷1.17×10%),而裸车价为18.6万元的车辆的购置税约为1.6万元,白白增加了6000元。

      套路三:名为购车实为租赁

      还有一类“零首付”购车在实际操作流程上是合法的,只是在营销术语上偷换了概念,将“先租后买”偷换成了“零首付”买车。

      在一些互联网购车平台上,能够找到不少明确写有“首付0”的车辆。如某款售价为9万多元的汽车,除首付为0,还写有月供为2689元,期数为12期。仔细一看,这并非表示买车的首付为0%,12期月供每期为2689元,而是指“先开一年”,这一年中每月租金为2689元。否则总共才支付3万多元,就能买下9万多元的车,显然并不合理。在第一年用车期间,车辆及车牌所有权均归平台所有,第一年后消费者可以选择付清“尾款”,并将车辆过户到自己名下。

      此外,消费者如果选择这一购车方案,还需缴纳2900元的提车服务费,以及12680元的保证金,其中,保证金会在“尾款”付清后返还。

      这类本质上为车辆租赁的服务,却在营销时使用“零首付”购车“月供”“尾款”等概念,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概念上的混淆。

      购车“零首付”还有啥风险

      其实,如果“零首付”购车太多,也可能对金融系统造成风险。这一点,在美国车贷市场就有前车之鉴。

      2016年,美国彭博新闻社(简称彭博社)通过查阅法庭文件、监管资料,对业内人士专访发现,汽车次贷近年来的繁荣已经出现了过热迹象。彭博社称,这个市场只有1.2万亿美元,比点燃全球金融危机的房地产次级抵押贷款市场要小得多,因此重蹈2007年危机的可能性不大,但风险已经在潜伏。而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美国银行在那时已经嗅到了风险并收紧了汽车贷款。

      而在中国,业内有分析认为,出现“零首付”的最根本原因是征信体系尚不十分完善,而互联网金融平台整体风险控制较弱。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数据,截至2015年9月末,在央行征信系统已收录的8.7亿自然人中,有信贷记录的为3.7亿人。央行征信系统并不能全方位覆盖,企业降低风险须寻求多维度征信体系,但有些大数据的应用还处于完善阶段,骗贷行为就是利用了此漏洞。

      所以,有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征信市场仍需要进一步完善,行业多头借贷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相信未来实现国家级层面的征信数据共享之后,整个行业将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而对于消费者来说,降低风险最主要的就是“有多少钱办多大事”。分期付款虽说能在一定程度上减缓年轻人的财务压力,但控制不好的话,能让人的欲望膨胀,产生不良后果。并且近年来消费主义盛行,在很多社交平台上,提前消费被描绘成为正义的、必要的、有追求的。

      很多人上学的时候都学过莫泊桑写的一篇小说《项链》。因为弄丢了一条为满足虚荣心而借来的钻石项链,女主人公付出了十年的艰辛劳作。高利贷滚成的数目令她不得不一边回收借据,一边另外立几张新的借据展缓日期,日复一日,没有片刻的喘息,亦耻于将这一切告知亲友。

      (翟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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