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进一步加强食盐安全监管,确保许昌市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按照省“双打”办、省盐业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规范全省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和部署,许昌市“双打”办和许昌市盐业管理局联合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规范盐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许昌市“双打”办和许昌市盐业管理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联合印发了《开展规范全市盐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食盐的批发、零售、使用各个环节做到“六查”,依法严厉查处食盐流通环节违法行为。一是成立了由许昌市盐业管理局主要领导、许昌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场监管局、盐业管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二是成立联合督导小组,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带队,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督导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三是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组织协调许昌市盐业管理局与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每周汇总工作重点和难点,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广泛宣传,共同参与
在专项行动中,充分发挥报刊、电台、新媒体平台等主流媒体的作用,重点突出盐改政策、盐业法规知识和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知识的宣传,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专题宣传活动,营造强大舆论氛围。发放《坚持依法治盐确保食盐安全》宣传材料,使食盐批发企业、零售商户、食品加工户和餐饮服务者对食盐安全和食盐专营政策应知尽知。公布盐业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监督。
采取措施,依法监管
此次专项行动以市区大中型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社区便利店、物流集散地、农村市场和城乡接合部为重点检查领域。重点整治食盐流通环节的无证批发、变相批发,跨区经营违规批发,未建立采购销售记录,包装未按规定做出标识,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盐、将劣质盐或工业盐充当食盐销售,擅自销售无碘食盐、高碘地区销售碘盐,零售单位违规购进食盐,零售单位违规销售散装食盐和餐饮服务者使用散装食盐,储存、运输食盐不符合安全标准等9种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出动车辆60车次,检查大型农贸市场2个、食盐批发企业1家、食盐零售单位370个、餐饮饭店50家,整顿规范零售商户3家。同时,专项整治行动督导组已对鄢陵县、建安区、禹州市进行了调研指导,并现场检查了辖区的3个乡镇的9家食盐经营户。
此次专项行动有力地促进了食盐经营户的自律意识,营造了全市人民共同预防和打击涉盐违法的良好氛围,为确保全市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赵得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