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
本报讯 9月14日,河南省委书记王国生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审议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机制而制定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共七部分20条,主要围绕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几个方面进行了细化:
一是通过完善制度,实现知识产权“严保护”。修订《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健全相关地方保护制度。建立完善与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三合一”审判机制相适应的案件管辖制度和协调机制。同时,加大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市场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特别是完善电商平台等新业态、传统知识等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举措,持续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护环境。
二是通过监督共治,实现知识产权“大保护”。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知识产权产品的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功能。同时,发挥河南各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园区的示范引领优势,培植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商标、地理标志品牌,推动知识产权在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通过协同联动,实现知识产权“快保护”。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维权协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一站式”服务,拓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诉讼、运营等新型服务功能。结合我省实际,积极申报中国(河南)、中国(洛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快建设中国(新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郑州(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强化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四是通过交流合作,实现知识产权“同保护”。加强与相关国家、地区和组织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组织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调查、海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评估等,及时发布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积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本报全媒体记者 吕 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