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4 外卖平台售烟像谍战 商家竟用“暗号”做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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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4 外卖平台售烟像谍战 商家竟用“暗号”做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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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平台售烟像谍战  商家竟用“暗号”做买卖

在某外卖平台上输入“香烟”“烟”等字眼,搜索结果均显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法显示跟‘香烟’有关的搜索结果”。但在一些商家的公告栏里,会出现和香烟的拼音和谐音的字眼,并提示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
有些外卖平台的商家利用暗号售卖香烟时,将商品分类设置成“戒不掉的”“打火机”等相关词汇,并将香烟名称改为“爆竹”“玉玺”等音译词。“如需香咽的顾客请加wei信”“要香火因的下单备注”“送yan上门不额外收费”……而这些“香咽”“香火因”“yan”等字眼,都在暗指“香烟”。
反映:高中生用手机偷买香烟
根据规定,未成年人是禁止购买香烟的,但是通过一些手机APP,未成年人竟然可以无差别地购买到香烟。
市民刘先生说,听到上高一的儿子讲,有几个同学背着大人在手机上买香烟抽。虽儿子不抽烟,也对香烟比较反感,但这让他十分担心。“我自己是抽烟的,儿子万一也好奇,也在网上买烟抽可咋办?”
刘先生专门在网上搜索发现,北京、江苏、成都等地,均出现未成年孩子偷偷背着大人,通过手机外卖APP购买香烟的情况。他说:“若孩子到实体店买烟,老板见是未成年人,一般不会卖,还会批评一下。而通过网路平台,可以避免这种情况。”
之后,刘先生登录美团外卖网站和手机APP发现,平台中出现了不少售卖香烟的,让他更感到后怕的是,他通过美团下了单,并顺利购买到了一盒玉溪香烟。刘先生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任何经营场所均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美团外卖平台上注册时,只需要手机号,也不用身份证号。若孩子在平台上买了香烟,咋辨识是未成年人?”
无独有偶。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冯女士也向记者反映,她在外卖平台上的一些超市中看到,有些超市将香烟的名字改成“双爆”、“红”、“京”等,但熟悉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是烟的包装。
调查:售烟用“暗号”掩护
笔者在一个外卖APP上找到了有着“奇怪”商品分类的商家“平价超市”。
在美团外卖平台,一家名为“农贸市场平价蔬菜店”的页面里,商品被分为“蔬菜”“牛奶”“烟酒”等类别。在“烟酒”类别里,两款可清晰辨别的香烟图片被置顶在页面正上方,原本名为帝豪的香烟标注为“蒂豪”,另一款黄金叶红旗渠被标注为“十渠”,这两款香烟标价都为每包15元。刘先生说:“加上平台配送费为4元,每包香烟的价格也比零售店要高出将近10元。”
在某外卖APP上的一家超市里,有一商品分类名为“吞云-吐雾”。商品分类里面共有16件商品,除了一件是打火机,其他则都是取名为“ESSE爱喜爆珠4”“七星爆珠”等的商品。成功下单一件“ESSE爱喜爆珠4”后,外卖人员送来的是一包蓝色“ESSE”牌香烟。
一个名为“轩轩便利店”的超市售卖香烟,其网店的外带商品”专区,打开标注“各种香烟”字样的页面,里面没有图片,只标注“一件0.1元”字样的支付。
据“轩轩便利店”老板介绍,若选好香烟品牌,由她告知消费者该付多少钱,消费者需备注香烟名称,并支付一定金额,“但线上买香烟,与购买其他产品一样,要比实体店贵10%~20%,这些是给平台代售费用的。”同时,她也表示,若在她的店里买其他产品,捎带一盒香烟,10~20%的平台代售费可免。
通过观察发现,将香烟“改名”销售的超市,不仅有规模较小的自营超市,也有连锁超市。此外,这些外卖平台中所有“改名”销售香烟的商家在界面中均为标注“未成年人禁止购买”的字样。
回应:外卖平台不允许售烟
对于有商家通过外卖平台售烟一事,一名便利店的经营者说,他曾向烟草公司巡查员和外卖平台方咨询,是否可以在外卖平台上销售香烟的问题,烟草公司和外卖平台均明确地表示,绝不可在网络和外卖平台中进行香烟销售。
而现实情况却让人堪忧。有外卖骑手表示,偶尔会碰到要求送烟的顾客,骑手大多都会选择把商品按需送达,也不会核实购买人身份。一外卖骑手说:“客人要求的买烟,如果骑手不能满足客户的要求,对方很有可能就给差评,一个差评要扣骑手几百元工资。”
对此,分别致电了三家外卖平台。饿了么的客服说,根据相关的规定,目前饿了么APP上不允许超市销售香烟,更不允许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对于有商家“改名”销售的情况,平台将会进行调查处理。
百度外卖APP的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百度外卖平台上的超市没有资格销售香烟,对于平台上是否有商家存在销售香烟的行为,将会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同时也不鼓励消费者在这些商家购买香烟。
美团外卖APP的工作人员介绍,即使线下超市具有销售香烟的许可,在平台上售卖香烟也是不合规的。但是由于不少商家在销售香烟时给香烟安插了各种“暗号”,平台在监管时也有一定的困难,但将对反映的具体销售点进行调查。
另外,对未成年可顺利买到香烟的情况,几家外卖平台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该平台暂时无法实现对未成年人身份识别的功能。若需要的话,他们也会进一步研究、考虑和升级。
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已对部分商家在外卖平台销售香烟一事进行调查。
说法:售烟必须在固定场所
郑州市烟草专卖局专卖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明确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因此,若是网络平台自己卖香烟,是不允许的。但是,美团、饿了么等属第三方网络平台,而商家通过这类第三方平台向消费者售卖,平台赚取一定的网络平台费,并非网络平台自己售卖香烟。
“这属于新情况,并且确实无法辨别是否卖给了未成年人。”该工作人员表示,这种第三方平台“代售”香烟的情况,是否属信息网络销售香烟,目前还没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明确,仍需进一步研究和认定。
对此,郑州一家烟草研究专家表示,香烟作为一种专卖品,随着人们对物流、配送需求的出现,国家烟草部门也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探索一种新的线上配送、销售形式。例如,可开发一种专门的烟草专卖APP,批准一批具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或批发企业等相关资质企业,准予其通过特定的互联网配送渠道出售,并提供送货上门服务体系。
对此,有律师表示,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烟草作为特殊商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生产、批发与零售业务。同时,《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也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而网络销售不满足这一条件,无法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此外,烟草只能由生产或批发资质的单位在网上批发销售,不能零售。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通告》中规定,除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网络交易平台之外,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都不得为经营烟草专卖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
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而通过外卖平台,商家难以确认交易对象是否为未成年人,从而难以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因此,通过外卖平台卖烟是违法行为,如果商家或平台违法销售,轻者将受罚金处罚,重者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表示,不单是出售香烟的商家,也包括送香烟的,要合并处罚。从这个角度来讲,加大违法成本,完全是可以解决问题。
对此,有家长表示,作为外卖平台,理应对平台上销售的所有商品进行审核和监管。一些商家通过外卖平台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外卖平台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暗号下藏着的网络售烟仍然屡禁不止,而当这些“马甲”难以被辨认和处理,反而为未成年人吸烟提供便利渠道时,则更加令人担忧。
(田育臣 张苇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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