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和县的招商企业陷入困境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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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和县的招商企业陷入困境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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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们接到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青海茂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称,该公司在民和县政府招商引资的项目建设中,因招商环境恶化,致使企业发展陷入困境,当地政府部门不管不问,营商环境堪忧。

据青海茂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介绍,前期民和县因在甘肃炳灵电站建成造成地下水位上升,导致中川乡所在地的土地盐碱化无法耕种,当地群众颇有怨言。后来在青海省委和省政府的关注下,省国土资源厅和民和县政府协商,在炳灵电站补偿期满后,民和县政府在中川乡充分利用盐碱土地,招商引资一个养殖及种植、绿化的现代农业休闲园。

2015年青海茂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在民和县政府招商引资时与中川乡政府商谈,如果该项目建成后能有效解决当地蔬菜、果品、水产等农产品供应,推动乡村文化旅游,安置当地贫困户人口就业300多人,能为脱贫工作尽-点力,有效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最后由中川乡政府与当地村委会协商以每年900元/亩的价格三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并委托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项目做了详细的规划设计。2015年9月份县政府审查通过该项目规划,提出部分修改意见,期间青海茂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了该项目建设的有关手续。

2016年初青海茂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规划和设计施工图进行项目建设,完成47000平方米智能温棚基础,100 亩露天采摘区的土壤换填和树苗培育,5公里园区道路路基,100 亩冷水鱼养殖鱼塘,政府投资在园区内建设了纳顿广场和足球场。

2016年开工后青海茂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冷水鱼鱼塘项目建设过程中挖出砂石的废料,根据环评报告书的意见,对砂石废料进行分离及合理利用,部分用于园区建设,部分按照乡政府党委会决定,按成本价供给乡村道路建设,费用由乡政府代收。

2017年3月民和县国土资源局以青海茂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办理采矿证,下发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公司接到通知书停工至今。公司为了尽快实施项目建设,按照国土部门的要求整改,但仍不能开工,无奈之下,公司向海东市委有关领导反映公司的困境,有关领导专门批示“我们要坚持招商政策的一贯性和连续性……服务至上,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要跟进帮助解决,做到招一个成一个,千万不能招的时候说得好,进来后不管不问,这样会影响我们的工作及形象等”。但民和县政府仍置若罔闻,不管不问。

2018年5月17日民和县公安局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明旻执行逮捕,民和县检察院和法院以非法采矿罪起诉并判定公司法人张明旻有期徒刑三年,青海茂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上诉,二审法院于2019年10月21日以证据不足发回重审。2020年9月10日民和县法院开庭审理,2020年9月25日判决被告单位青海茂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犯非法采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张明旻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青海茂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仍然不服判决,再次上诉到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茂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知情人说,虽然刑事案件现在审理中,青海茂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为了公司业务尽快建设,其他股东及临时负责人多次向民和县政府反映项目推进情况,告知政府不能因法人的问题致使公司业务停滞,但是民和县政府置之不理,使企业进退两难。

青海茂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负责人说,中川农业休闲园项目土地流转费青海茂源公司支付了2016年-2017年两年的费用。2017年2月27日民和县国土局给青海茂源公司下发巜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后,517亩的冷水鱼养殖鱼塘项目就无法建设了,一个农业开发公司因建设开挖鱼塘还要办理采矿证?这是没有听说的事,不知哪条法律这样规定?假如说公司法人触犯法律,但作为招商引资项目,政府是否要支持企业更加健康发展?

一个知情人称,因项目停止,村民们2018年后的流转费又通过法律程序诉讼并执行。现在项目进不能进,退不能退,青海茂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进退两难,并且还要承担更多的损失。

随后我们到民和县了解,民和县商务局有关领导明确说明,民和县的招商环境是非常良好的,不存在招而不管的现象,关于青海茂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的情况不是太了解,如果是招商企业遇到困难,他们可以帮助协调解决,尽快让企业依法健康发展。

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硬环境”和“软环境”的综合体现,也是一个地区提升综合竞争力的客观需要。近来年,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优化招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并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具体举措。政府不能在招商时说得好,待企业落地后不管不问,这样只能寒了企业心,伤了政府形象。

针对事件进展,我们将持续给予关注。(方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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