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案件因被执行人破产清算而中止执行,该怎么办?
问:在执案件因被执行人破产清算而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无法兑现其债权,应该怎么办?
答:申请执法人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将其纳入破产清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向人民法院提起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所列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生效民事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但尚未执行完毕的,破产申请受理后,相关执行行为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中止,债权人应当依法向管理人申报相关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