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欠租金玩失踪 可以通过诉讼和公证方式处理
最近,云南省昆明市的张女士因为自己出租的一套房屋伤透了脑筋——租客在欠了几个月的房租之后彻底消失了,还留下一屋子的东西。张女士不知道这满屋的物品到底该怎么处理才好。
租客悄悄搬走
留下一屋物品
2019年7月,张女士通过中介公司把自家位于昆明市五华区麻园五社集资房小区的一处闲置房屋租给了一名姓邓的女子。
张女士说,这套房屋的租金是每个月1500元,3个月付1次,但每次交房租,邓女士都往后拖。2021年8月22日之后,邓女士更是再没付过房租。张女士打电话她不接,发短信她也不回。
邓女士不只不接张女士的电话,中介公司的电话她也不接。一连几个月,大家都联系不上她。无奈之下,张女士夫妇在中介公司的见证下打开了出租屋的房门。此时大家才发现,邓女士早就搬走了,但是留下了满屋的物品。
“当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她交了1500元的押金,但到目前她已经拖欠了4个多月的房租。”张女士说。
先公证再公示
依法处置
遇到这种情况,房东该怎么办呢?
云南格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加乾认为,遇到拖欠房租的情况,房东最好通过诉讼途径,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屋,并要求承租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是赔偿金。遇到承租人失联的情况,出租人还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处理。房东可以联系公证处,对租客遗存的物品进行清点,之后把东西搬到一个妥善的地方保管,然后再以公示的方式通知承租人,要求其履行责任,否则可依照法律规定对这些财物进行处置。
(翟 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