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农村“三块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住有所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民的获得感。姜大明指出,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目的很明确:坚持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激活农村沉睡的土地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姜大明说,各地在改革试点中要认真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特别是农户资格权的法理研究,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可以重点结合发展乡村旅游、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等先行先试,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振兴的经验和办法。
宅基地“三权分置”相关改革试点已在部分地区先行推进。2017年,浙江省义乌市共颁发农房不动产证2万多本,农村和农民受益明显。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中,义乌坚持维护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固化宅基地资格权,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既保障了农民的基本居住权利,又最大限度促进了宅基地价值的增值,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2017年6月12日,义乌建立全国首个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体系并正式公布了《义乌市宅基地基准地价》。截至目前,义乌当地24家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农民住房抵押贷款6763笔,贷款金额32.23亿元,贷款余额30.30亿元,占全国试点地区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之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