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三权分置”怎么分
宅基地指的是村集体给本集体内部村民使用的、用来建房的土地。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也就是: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所有权归村集体,资格权归农户,这是前两权具体含义。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表示:“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农民使用。只要是村集体的成员,只要分户,作为独立的一户,就有资格从集体来获得宅基地,这是我们长期的政策。”而此次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中最关键的一权,是使用权的适度放活。
宅基地使用权的关键两点
放活举个例子:村民小王有一处宅基地,因为常年在外打工并租房,宅基地出现了闲置,房屋缺乏修缮。附近村的村民小赵分户后没有获得宅基地。按照以往的规定,小王的宅基地只能小王自己盖房用,不能给别人用;按照宅基地“三权分置”后的办法,小王如果用不到家里的宅基地,可以将宅基地的使用权流转给本村村民,或者附近村的村民小赵,以此来获得收益。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朱启臻认为,宅基地使用权放活,具有重大意义:“我们施行严格的土地管制,很多地方有二十多年不再批宅基地了。农村里分户,但是有些人没有宅基地;有些人原来有宅基地,但是后来进城务工或者转成城市居民,原先的宅基地就出现了闲置。放活使用权,让它能够流动,对于激活农村沉睡的资产、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具有重大意义。”
适度姜大明特别强调,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这个口子不能开,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这个原则不能突破,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
朱启臻说:“这次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要适度放活,主要指的是宅基地可以在村集体成员之间流动流转。而城市人要断了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念头。城里人因为资本力量比较强,到了乡村就可能改变了乡村的结构和性质,这与我们改革的初衷是不符的。”
在适度放活的要求下,城里人和宅基地可以有哪些连结呢?举例来说:农民李四在农村有100平米的宅基地房屋,这个房屋被市民张三看上了,想拿来开发,但“三权分置”政策规定城里人张三不能买。怎么办呢?办法是:农民李四可以把自己对该块宅基地房屋的居住使用权,以转让、租赁的方式转给张三,和张三签合同。在签订协议后,城里人张三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该片宅基地进行使用。
姜大明强调,要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严守改革底线,鼓励大胆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