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课】睢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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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第一课】睢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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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睢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钟春毅及党组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文彬主持。

钟春毅指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制定出台《条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意义。全体党员、干部要明晰要求,把握精髓,领会实质,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钟春毅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体干警要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任务要求,牢牢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的工作原则,立足本职岗位,围绕检察重点任务,深入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强化学习宣传。利用新媒体平台、重要节庆日、纪念日等契机,广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党史学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年度学习计划,通过阅读党史著作、开展研讨交流、参加教育培训等形式认真学习党史,通过学习打造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三是抓好贯彻落实。以《条例》为行动指南,聚焦检察主责主业,通过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主题党日”“岗位练兵”等实践活动,将“理论学习”转化为“实践行动”,有效提高检察人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目的,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检察实绩。(田保庆  郑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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