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晚上8时许,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三中队民警豆亚峰在连霍高速公路商丘站,在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行动中,发现站口广场警戒防撞桶上放着一个黑色手提包。此处并无等待的群众,询问执勤的中队人员及收费站工作人员均不知皮包的归属。民警遂将皮包带到警务车上,打开手提包发现,里面装有身份证、驾驶证、营业执照、公司公章、银行卡等贵重物品。
考虑到失主的急切心情,随即通过查询驾驶证信息,联系上了失主曹某。此时,曹某方知手提皮包被遗忘在商丘收费站口,其乘坐的车辆已快到上海。曹某告诉民警,他是柘城县城关镇人,在连霍高速商丘站等朋友的车辆,不慎将皮包遗忘在防撞桶上。
由于包内贵重物品较多,曹某与民警商定,委托其朋友朱某到商丘站领取皮包及物品。当晚9时许,朱某领走皮包,所有物品完璧归赵。“皮包内有公章、票据、身份证等物品,如果让居心不良的人捡到,将给自己工作、给公司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你们急群众之所急,太谢谢了!”曹某在电话中对民警的热心帮助再三感谢。
群众事,无小事;细微处,见真情。商丘高速交警树牢宗旨意识,厚植为民情怀,从细处着眼,从小事着手,不分昼夜暖心守护万千群众的平安出行,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田保庆 刘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