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金融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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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金融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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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必须加持金融支持是加快科技产业和企业发展的有效办法。自1996年《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各地做了大量的有益探索,不少学者也做了多维度思考,但规模仍然有限,到底哪里出了问题?本文围绕制约知识产权金融的核心问题,通过实证研究的办法,对国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现状、存在的问题、最新探索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提出了完善发展我国知识产权金融的意见建议。

完善机制
促进质押融资业务可持续发展

现如今,风险分担已成为影响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其分析如下:

一是创设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

二是建立“企业+信息”和“增信机构+银行”的风险共担机制。积极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共同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通过利益融合、激励相容,实现增信分险。

三是大力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利用专利执行保险加强质押项目风险保障,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缓释金融机构风险。总结完善“政府+银行+保险”模式的试点经验,因地制宜推广成熟做法。

四是加强担保。鼓励与借款人所属知识产权相关的同业联盟或同业协会的成员作为保证人。鼓励开展同业担保、供应链担保等业务,探索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担保机制。

五是提高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

六是尽职免责。对于当年经办小微企业贷款产生不良后果的从业人员,在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前提下,可认定为已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免除其合规责任。

目前,分担模式占据主流,只是在分担的角色设定上有所不同,都是在企业和银行两大角色之间增加保险、担保等,在融资后端增加贴息、风险补偿、补贴等措施,其目的都是为融资企业站台,为银行融资分担风险。

融资补偿
全国各地创新探索均有不同

在我国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基金)方面各地均有不同程度的探索:北京市、天津市等地都建立了金额不等的风险补偿基金(资金池),金额在500万~1.5亿元不等。

没有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的地方也出台了涵盖知识产权金融的政策,政策供给基本完备。目前,发达地区资金充裕,发展较快。中西部地区资金紧张,发展相对落后。

价值需要通过流通来实现,任何妨碍流通的因素都会成为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的难题。

一是变现不存在法律障碍。专利权、商标权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可交易的部分均可依法交易,在法律上没有障碍。

二是在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截至2019年年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已经增加到了26个,9个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挂牌各类知识产权12.1万件,注册用户达28.4万个,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其中,民营企业拥有国内知名的专利交易平台、商标交易平台等交易平台。

在国外,韩国建立了托底收购机制,韩国技术金融公司、韩国信用代表基金公司、韩国发展银行联合成立的知识产权管理公司任意一家均可托底收购。美国知识产权分析和评估机构M-CAM推出知识产权融资保证收购价格机制(CAPP),针对知识产权自身没有实体标的物难以获得担保问题,对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增信,同时承担未来交易的风险,使银行等金融机构愿意承担知识产权业务。

重视数据
巩固扩大质押融资规模

通过知识产权工具的杠杆,撬动富含知识产权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帮助其快速发展,这个道理是全世界的共识。其中,如何破解变现处置难的最大短板及其附属问题成为关键。

要重视客观数据。像科学家一样思考,重视数据的真实性,克服“认知偏差”,减少主观主义带来的认知错觉,客观评估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现状,理性做出判断。

同时,既要防止右倾保守主义,又要防止“左倾”冒险主义。各地建设平台就是过热的表现之一,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前沿固然光鲜亮丽,但解决“卡脖子”问题,理顺体制机制才是关键,如果处置难题不能解决,木桶效应则会更加凸显。要充分认识这个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防止不切实际的形式主义。

千招会不如一招精。全国知识产权每年只有2000多亿元的融资规模,分散到各省市区就更小,比如河南省2020年质押融资总规模是29.86亿元,单独一家金融机构来做还有必要,放开竞争恐怕各金融机构积极性都不高,因此建议要牢牢抓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这个抓手,用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发力解决融资规模问题,不能冒进。

一是借鉴广东省的做法,通过中央和地方自筹,着力解决省级和重点风险基金、担保平台、金融产品供给,畅通知识产权金融通道,树立专业机构、专业报告的自然权威和信任自觉,巩固并不断创设新的知识产权信用。

二是以入园惠企、园区意向性授信额度等为抓手,持续保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稳步推进。

三是紧盯中小微企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通过建立融资企业白名单、建设融资企业目录库、建立区域知识产权评估合作机构库等多种方式,滴管式服务重点企业融资。

四是地方知识产权、科技部门与金融机构建立合作机制,联合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用足、用活3%不良贷款容忍率及1000万元以下75%风险权重等金融政策利好,最大限度地扩大融资规模。

五是用好现有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普惠金融等现有产品,适度扩大知识产权授信权重,扩大企业融资额度。开发企业“中等生”所需的知识产权金融产品。

六是在借鉴厦门海峡两岸知识产权银行经验基础上,探索由1~2家国内金融机构专门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的模式,这样既可以培养人才、专注制度设计和产品创新,又能避免无序竞争。

破解短板
探索解决处置难问题

围绕实体产业中核心科学家、重点企业,探索解决处置难问题,坚持“创业靠‘自筹+天使’或创业投资,高新以上靠金融机构,大体量靠资本市场的匹配扶持”路线。

一是加大对国外经验教训的研究,全面掌握国外的成熟经验和教训,取长补短,为己所用。

二是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中专利信息服务网点、TISC等提供科技情报的机构作用,发现区域范围内重点的科学家和重点企业。

三是积极发挥科技特派员、知识产权服务官、智库专家的作用,围绕重点企业开展结对帮扶、1对1服务,帮助企业及时获得开放技术、发现人才、跟踪前沿技术、监测竞争对手情况等,围绕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提升搞好服务。

四是政府引导民间资本、天使基金、创投基金组建金融超市、金融联盟等,建立金融信息服务共享机制,帮助资本与技术和人才的高效对接。

五是改进现有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将房租补贴、落地补贴等无偿激励改为股权置换激励。研究资金退出机制,提高政策资金的使用效率,形成政府资金能够循环使用的良性发展局面。政府引导建立知识产权资产托底收储机制,将托底收储与债转股、混改等联动适用。发挥我国制度优势,既要大胆国进民退,又要适时果断退出、还归市场调节。探索知识产权融资转股权的路径,引导资本与实体产业长期共赢共生。

中国金融除了传统意义上的逐利外,还有“红色金融血统和金融为民的理念坚守”,这一点与国外有很大区别。坚定金融为民的理念,坚定支持实体经济创新发展,还要科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业健康发展,需要深入研究。

要针对新兴的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运营模式开展金融、知识产权、法律等多维度的理论研究,提高科学决策能力。(郝国胜)

作者简介:郝国胜,毕业于郑州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200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首批知识产权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急需紧缺人才;现任郑州市金水区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管理委员会知识产权服务局局长、创意园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WIPO.TISC)负责人;先后发表过《论盗窃犯罪的制度预防》《中国小产权房法律制度研究》《知识产权运营核心问题思辨》《河南省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等多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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