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称,经抽检发现有15批次药品不合格。
通告中的15批次不合格药品分别为:标示为新华制药(陕西高密)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盐酸西替利嗪片,标示为海南卓泰制药有限公司、太极集团四川太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紫杉醇注射液,标示为安徽惠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化州市光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槟榔,标示为江苏红豆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亳药千草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地黄,标示为河南明善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木香顺气丸,标示为安徽亳药千草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泰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生产的2批次山药,标示为伊春五加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炎立消胶囊。
(纪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