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离婚不迁户口可否起诉她
问:我和前妻是协议离婚,对子女、财产等问题都作了约定,其中特别约定她要在离婚后迁出户口。可离婚至今1年多了,她一直拖着不迁户口,且改变了联系方式,找她都很困难。请问,我能否去法院起诉,要求她迁出户口?
答:在符合法律规定迁移条件的情况下,公民个人是否迁移户籍,是个人的权利,也是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因此,你与你的前妻虽有离婚协议,但不能依据该协议到法院起诉要求你的前妻迁出户籍,因为一个人户籍的迁移属于行政管理的问题,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由于协议约定的存在,理论上你可以起诉你的前妻违反协议约定,要求其赔偿损失。但一般情况下,你前妻户口的存在并不会给你带来直接损失,因此你的诉求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当然,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因你的前妻户口未迁给你造成了损失,则你可以要求判她给予相应的赔偿。
以保健品冒充药品销售构成诈骗罪吗
问:我父亲最近和一些老人到一家公司听课,公司负责人潘某等几人以给老人义诊、免费体检等形式,将一种名为“本草三绝”、功能为辅助降血脂的保健品夸大宣传为药品,其产品批发价为80元,潘某等人却以每盒900元的价格卖给我父亲等人。请问,潘某等人是否构成诈骗罪?
答:潘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潘某等人并没有正常经营的意思和行为,且售价高出批发价许多。综合这些情节来判断,潘某等人主要目的是骗取钱财,应认定构成诈骗罪。
在微信朋友圈中可以卖药吗
问:我发现微信朋友圈中有人在售卖药品,有些还是非处方药。我在咨询过程中发现其不能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请问,这种销售行为是否违法?
答:这种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我国民众用药情况复杂,药品供应渠道杂乱。特别是在网络环境中,无经营许可证或来路不明的医药销售点难以辨别,为此消费者要记住国内只有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才是药监部门认可的网上处方药销售点,且国家规定只有乙类非处方药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销售,一般正规企业对于处方药会采取“网上订购,门店配药”的方式销售。消费者网上购药千万要慎之又慎,切勿为图方便给自身健康埋下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