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1 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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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被转移 债权人如何维权

      问:某单位法定代表人向我借钱用于买地,约定2个月后归还,且由单位出具了欠条。后来该法定代表人将土地卖出后,将土地出让金中的200万元转移到他妻子(单位监事)名下,至今未还我借款。我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单位还钱,但该单位现已成空壳公司,无力偿还。执行期间,我要求法院将法定代表人和他的妻子追加为被执行对象。但法院认为,我开始起诉的是单位,没把法定代表人名字写上,现在不能追加。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鉴于法人的财产与法定代表人的财产是独立区分的,一般在判决生效后的执行期间,是不能追加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的,但是可以申请将法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此同时,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将被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此外,你可以另案起诉,以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为由,起诉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

      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 是否构成工伤

      问:莫某和高某是一家物流公司的员工,前不久的一个工作日,两个人因为工作上的事发生争执,莫某被高某打致眼部受伤。物流公司称,莫某的伤是他与高某打架斗殴造成的,不属于工伤范畴。请问,莫某的情况是否构成工伤?

      答: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述条款规定了认定工伤应同时具备3个条件:时间条件——在工作时间内;地点条件——在工作场所内;实质性条件——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莫某受伤显然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判断莫某是否属于工伤,主要看莫某受伤是否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莫某被高某打伤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莫某受伤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实质性条件,因此,莫某受伤应认定为工伤。莫某可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签了财产分割协议 能反悔吗

      问:我和妻子签了财产分割协议,把房子和车都给了她,但还没办离婚手续,请问我能反悔吗?

      答:可以,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则协议生效,双方协议中就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除非一方证实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并在法定期限内主张变更或者撤销,否则双方均应当全面诚信并按照协议履行各自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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