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筹备阶段受伤
能否要求赔偿
问:郭某等4人发起创办的一家公司尚处于筹办阶段,便招聘我为员工。期间,我受指派出差采购物品时,由于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不仅花去5万余元的医疗费用,还落下九级伤残。随后,因为种种原因公司没来得及办理工商登记,即已“夭折”。请问在公司没有为我办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我能否要求郭某等人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答:你不能要求郭某等人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可以向郭某等人索要民事赔偿。一方面,成立中的公司没有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由于没有办理工商登记,自然没有法人资格。另一方面,你有权要求郭某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你与公司虽然还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并不排除你与发起人郭某等人之间具有雇佣关系,也不能否定你是根据他们的指示出差采购物品,即属于“从事雇佣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