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梁园法院:失信拒执被追逃 外地宾馆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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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梁园法院:失信拒执被追逃 外地宾馆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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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田保庆文图王建华张艳慧)12月20日,商丘市公安局平原分局驻梁园区法院“打击拒执警务大队”干警接到焦作市公安局焦南分局电话,称被商丘公安网上临控的拒执犯罪嫌疑人郑某勇,在焦作市解放区某宾馆内被抓获,并羁押至焦作市看守所。干警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焦作,将郑某勇带回商丘,并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2017年10月,原告杨某某与被告徐州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勇)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一份,约定被告租赁原告所有的中联伸缩摊铺机一台,租赁费为每月5万元。承诺若双方一方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等。合同结束后,经清算,郑某勇应支付杨某某租赁费9.3万余元。经原告催要,被告支付了2.2万元,下余7.1万余元拒不支付。2019年1月,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郑某勇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非但不履行判决,还逃避执行,不见踪影。由于被执行人居住地在徐州,无疑给执行增加了难度。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将郑某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网上追逃。12月17日23时许,郑某勇在焦作市入住宾馆时,被发现是在逃人员,被当地警方抓获, 12月20日,移交给商丘市公安。
经过执行法官释法明理之后,郑某勇仍不能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文书。公安机关依法对郑某勇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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