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负伤长时间无法工作 单位能否解聘
问:6个月前,我驾车外出游玩时遭遇交通事故导致伤残,根据医嘱治疗,休息至今依然无法工作。日前公司书面通知我,在额外支付给我1个月工资后,解除与我尚有3年到期的劳动合同。请问,我已在公司工作了2年,公司能否将我解聘?
答: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你在公司的工作时间为2年,依法可享有3个月医疗期,但你实际上已享受了6个月的医疗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