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自燃殃及邻车 保险公司能拒赔吗
问:两个月前,吴某将车停放在公共停车位时突然发生自燃,不但整车被严重烧毁,还殃及我停放在旁的爱车,造成我1万余元的损失。事后,我曾直接要求吴某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但遭到拒绝,理由是吴某的小车自燃,本身虽属于保险事故,但由此引发我的损失因不属于第三人责任险范围,加之吴某已经将车停放,小车处于静止状态,并非行驶过程中,故不属于保险事由。请问,保险公司的说法对吗?
答:保险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你有权直接要求其承担理赔责任。一方面,汽车自燃导致他人损害应当属于第三人责任险范围。《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3条规定:“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另一方面,本案情形当属保险事由。《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二项则更加明确地指出:“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保险车辆作为一种工具被使用的整个过程,包括行驶和停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