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小学校普法工作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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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小学校普法工作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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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暑期,我参加了由家乡市委组织部和团市委组织开展的“优秀学子家乡行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新时代中小学校普法工作调研活动”中,为了更好了解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等问题,我所在的专题调查组深入到司法部门、部分中小学校和社区居委会等多个基层单位,与相关单位主管负责人、学校老师、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67人进行座谈讨论,收集汇总比较完整的第一手资料。针对当前中小学校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与表现形式,通过对原因的分析归类,我们对如何预防新时代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加强法治安全教育进校园有了新的认识和启发。

随着调研活动的深入,当前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率的增加,留守学生监护人防范意识欠缺、学校主体教育不到位的现状让我们深感担忧。调研结束后,一遍又一遍阅读亲手整理的资料和记录的采访笔记,胸中总有一种急切心情,想谈一谈我们调研的结果与心得——

青少年时期是心理和生理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需要来自社会、学校、家庭的关爱,也需要普法工作者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方式方法,把握规律,引导社会、学校和家庭做好普法教育工作。

一、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现状与表现形式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问题日益严重,违法犯罪比率也不断增高,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从司法机构近三年所受理的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案件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犯罪案件数和涉案人数呈上升趋势。近3年法院受理审判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案件数量,涉案人员,逐年递增;2、违法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其中年龄最小的不满12周岁,犯罪低龄化趋势比较明显;3、团伙犯罪突出。3人以上团伙犯罪占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总数的16%,其中团伙犯罪个案参与作案人数最多的达12人。主要违法犯罪类型为“两抢一盗”,即抢劫、抢夺、盗窃和寻衅滋事等案件;4、暴力型犯罪增多。主要表现为实施故意伤害、持刀械抢劫等案件;5、农村留守中小学生犯罪比率增加。调查显示,在上述案件中,农村留守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总量占案件总数的70%。现实中可能远高于这个数据,有些违法犯罪案件可能在基层居委会、村委及其他私下调解方式进行调解赔偿,最终息事宁人。

从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其违法犯罪的行为和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因缺乏老师、家长的正确教导,开始小偷小摸,搜取财物,进而触犯盗窃罪、抢劫罪;二是出于叛逆心理,在单亲家庭成长过程中性格培育不完整或过度溺爱,容易与他人因为言语等产生冲突,看人不顺眼,暴力相向,触犯寻衅滋事罪;三是遇事不冷静,对事情缺乏正确判断过分讲“义气”引发相互厮打,行凶刺人,触犯故意伤害罪;五是过早接触网络,面对大量网络信息,缺乏正确的辨别意识,引发新的网络犯罪形式;六是其他行为和表现引发的违法犯罪。

二、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

1、过早辍学接触社会在未成年犯罪案件中,特别是在农村和一些偏远地区,经济文化条件较差,小学、初中毕业或肄业情况相当严重。也正是这部分中小学生生理、心理成长不成熟,本应该在学校接受良好的教育,因找不准自己的人生坐标,过早辍学回家,缺乏社会经历、经验,辨别是非能力又差,浮躁冲动,在缺乏抵御诱惑能力的情况下,沾染恶习或交友不慎,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接触不良网络信息。互联网时代,网络成为大部分中小学学生休闲、娱乐了解社会的主要方式。但是,网络的开放性、交互性、超越时空性在给人们生活、学习带了便利的同时,也为犯罪提供了新的土壤。许多不法网站传播诸如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而很多中小学生缺乏正确的辨别意识容易沉迷其中,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不惜采取盗窃、抢劫、抢夺等犯罪手段获得钱物,以便满足他们的上网或其它物质需求,最终害己、害人、害家庭、危害社会。

3、家庭教育不到位家庭是中小学生的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中小学生最早接触的“小社会”。家庭教育对未成年孩子的引导,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他们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单亲家庭、家庭暴力、过度宠溺、疏于管教等因素不利于中小学生正常个性形成,成为中小学学生走上违法道路、甚至走上犯罪道路的诱因。

4、学校主体教育缺失调查发现,中小学校教育侧重升学率,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有所欠缺,存在法治教育停留在口头上、部分法制副校长形同虚设、法治教育课程安排少的现象。法治课教材浮于表面,不系统,不扎实,法治教育有形式没效用。致使很多未成年学生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不知法、不懂法、意识不到违法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因无知走上犯罪道路。

5、留守中小学生监护监管不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向城镇转移,留守中小学生数量增加。由于缺少监管人,留守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率较高且成上升态势。留守中小学生监护类型多元化,多由老人、亲属长辈照顾。一方面是隔代家庭教育家庭数量不断扩大,另一方面留守老年人因年纪较大行动不便,思想僵化、理念陈旧,文化知识面狭窄监护监管滞后不能很好的起到教育引导作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留守中小学生弱势群体需要精神慰籍,用花言巧语蒙骗、诱导、盅惑其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新时代中小学校普法工作与中小学学生犯罪的预防

中小学生犯罪的预防工作,是一项复杂、系统和全面的工作,需要多个主体的协同努力,诸如职能管理、司法机关、社区、学校等。同时,更需要家长、学生的积极配合。应突出法制普及、理想信念、人生态度、传统弘扬等内容。

针对部分中小学生信仰危机、价值观缺失、存在暴力倾向等特殊情况,在进行法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心理辅导,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司法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科技局、科协,妇联、团市委、中小学校等单位在开展普法系列活动中要充分重视发挥其法治人才库的优势以及具有法治专业知识的离退休干部、专家的作用,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用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中小学生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和未来,是重要的社会群体。通过我们调查收集的材料,邓州市在如何加强对中小学生法律法治教育方面有一些成功做法,具体如下:1、教育部门、宣传部门、中小学校等把青少年保护法、妇女儿童保护法以及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基础知识、精髓片断充实到校本教材、培训资料中去,通过在社区、街道广场发放宣传册、树立展板等方式,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度;2、围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的主题,创新开展系列实践活动,不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开办“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宣讲员培训班,通过做课件、印发讲稿,选择真实案例,用图文并茂的方式进行讲解,多措并举培养和提高中小学生法治思想和觉悟,教育中小学生学法守法;3、加强对教师、家长基础法律常识的培训,提高关心爱护保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视程度,在日常生活、学习中持续引导教育,形成中小学生预防违法犯罪的良好的氛围。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是非观念,克服不良思想行为,抵制不良诱惑,引导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邓小平曾指出:“法治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初中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对中小学学生加强法律法治教育,增强遵纪守法的观念十分重要。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础法律知识教育。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易于接受、理解的法治教育活动,增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列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进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落地见效。

(作者:张乃心

【本文作者系邓州市科技局、科协开展的“校园普法与行办规范教育”课题组主要成员,参与主编2017年12月河南人民出版社推出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教学参考用书《校园普法与行为规范教育》,参与撰写的《邓州市青少年犯罪特点、成因及预防措施探究》获得第32届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现就读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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