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李书强,男,47岁,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民事审判副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现任睢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2017年8月从审判岗位调入执行岗位以来,他受理执行案件548件,执结488件,执结率89%,执结标的3094万元。2018年他起草制定了商丘市睢阳区法院等34家单位《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商丘市睢阳区法院等6家单位《建立政府机构失信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睢阳区法院《恢复执行案件立案暂行规定》,为法院执行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该同志工作成绩突出,4次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多次被评为市、区先进个人。
因案施策,执行办案“点子王”
“执行案件难不难?多动脑子就不难!”这是李书强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认为,每一个案件都有不同的特点,要善于分析,全面分析,大到案件的发生背景,小到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不同性格特征,都要全面掌握,然后动脑子,想点子,这样才能真正的解决执行难。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凡是分到他手中的案件,他总是先摸清案件的来龙去脉,了解矛盾的起因,再分别找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谈话,了解其性格和难处,最后再提出解决执行的思路。
2018年底,一起侵权案件分到了李书强的手里。按照判决,被申请人刘某应当立即返还申请人王某的土地。但是刘某在2015年在案涉的土地上种植了中药材,而中药材的生长周期长,需要四到五年才能成熟,现在让刘某直接交出土地,他肯定不服。而王某性格比较耿直,坚决要求返还土地。找准症结后,李书强决定另辟蹊径,从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出发,建议刘某先将土地交还王某,王某再将土地租赁给刘某,由刘某每年向王某支付租赁费。这样既保障了王某的利益,也保障了刘某的利益,双方矛盾得以解决,本案得以迅速执结。
依法办案,坚决维护法律尊严
对于那些躲避执行,主观上耍无赖的被申请人,李书强也毫不手软。某房地产开发商,因房屋涨价不愿向购房人交付房屋。企图撕毁合同,房屋以高价另卖他人。该案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向购房人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的备案手续,但该开发商仍然拒绝履行生效判决。
在了解了开发商的心理以后,李书强并没有直接找开发商,而是根据市场行情,先计算开发商另卖房屋可能获得的利润,之后他找到了开发商,要求申报财产并执行生效判决,开发商以无法办理手续为由拒绝履行判决。李书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开发商的态度,当场告知开发商,要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措施,罚款的数额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却又恰恰高于开发商另卖房屋可得的利润。这下开发商坐不住了,还没等李书强下罚款决定,就答应履行判决义务,很快主动交付了房屋并为购房人办理了备案手续,该案顺利执结。
释法明理,执行和解化解矛盾
这是一起不当得利案,申请人老李与被申请人老郝本是多年的朋友,2015年3月,李某要买房,郝某承诺帮助购买。出于信任,李某向郝某交付现金25万元,但郝某并未帮助李某买房。后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郝某偿还25万元。
在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案件分到了李书强手中。李书强了解到双方系多年的朋友和邻居后,针对双方的性格分别做起了思想工作。“老郝,你这事办得不地道啊,你这样是对朋友之道吗?要是老王这样对你,你换位思考一下,你心里咋想。再说,现在正是五一期间,大家都去旅游散心,你们为打这官司有心情玩没?影响两家生活呀,是不是有点不值得呀?”经过拉家常,谈感情,郝某终于被打动。“李法官,你放心。我这就去找李某,把钱还了!”当天下午,郝某与李某一起,带着和解协议和10万元现金一起来到了法院,该案以和解方式顺利结案。
审慎审查,火眼金睛辨真伪
李书强承办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被申请人反映,判决生效后,他已经向申请人偿还了借款,但没有要求申请人打收条,且支付的是现金,现在申请人又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情绪激动,不断地向李书强提出异议。李书强感觉事有蹊跷,针对该案专门举行了听证会。在听证会上,李书强问申请人,以前是否还过钱,还的是啥钱。申请人承认还过钱,但却说不清还的是什么钱。
后来经仔细询问,原来被申请人确实已经偿还借款,但不久前被申请人又另外向申请人借款,申请人怕还不上,才想着继续以之前生效的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李书强告知申请人,对于另外的借款,只能另外起诉,待判决生效后,才能申请执行。申请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当庭要求撤回了执行申请。
(田保庆 通讯员 余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