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高速上突然起火 交警紧急灭火消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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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高速上突然起火 交警紧急灭火消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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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上午,一辆轻型货车自东向西行驶到连霍高速公路401公里处时,车厢突然起火。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三中队民警立即化身“消防员,及时“灭火”,消除了一起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11时40分许,该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刘通带领中队队员巡逻至连霍高速公路401公里处时,发现停在应急车道内的一辆拉着水果的轻型货车车厢内冒烟着火,司机正在车旁边发慌失措。刘通发现情况后,迅速在后方做好警戒,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避让,并组织警力使用警车上的灭火器对准着火部位扑救。通过民警和驾驶员的共同努力,火情得到有效控制。为彻底清除火患和抢救货物,民警跳上货车,将起火物品推下车,将起火的点位用铁锨一一铲除,火很快被扑灭了。随后,民警又帮助司机将卸在路面的水果一一搬上货车。

民警询问驾驶员起火的原因时,驾驶员也是一脸茫然,称他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情况引起的。“从商丘310农贸市场拉了4000多元的橘子、西瓜等水果,准备到兰考贩卖。行驶途中,突然发现货仓上面盖着水果的棉被竟然着火了,正想打电话报警求助,正碰到巡逻的高速交警”司机焦某告诉民警。

民警初步估计,车上蒙着棉被,车厢里的货物有纸箱包装,可能是未熄灭的烟头掉在车厢里引发的起火。幸运的是,因为发现、抢救及时,该起事故仅造成部分货物烧毁。“要是没有高速交警的帮助,这一车的水果都保不住了,还不知道后果会是啥样”司机对民警的及时救助连连感谢。

商丘高速交警提醒,车辆要随车配备灭火器,以备不时之需。遇到车辆在行车过程中着火,要及时报警并迅速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如果火势太猛时,切勿盲目灭火,应首先远离车辆,在车后150米外摆放警示标志,到右侧护栏外安全区域等待救援。(田宁  刘传海  戴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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