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三门峡市文明办、三门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常态化关心关爱困难老兵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意见》,旨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八次党代会精神,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建立起市、县、乡(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与空巢老兵、因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退役军人的日常联系,全面了解服务对象需求,向空巢老兵、因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退役军人倾注更多人文关怀,让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成为空巢老兵、因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退役军人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坚强组织。
服务对象包括当地城镇、乡村空巢老兵、孤寡老兵、因重大疾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以及子女不在本市工作身边无人照顾的高龄老兵。
一是志愿者服务。由各级文明办动员社会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全市关心关爱困难老兵志愿者活动,充分发挥市、县、乡(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和各级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形成市由组织、县由安排、乡由活动、村由行动,上下贯通的关爱老兵志愿服务新载体、新平台。
二是以需求为本。把关心好、服务好空巢老兵、因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退役军人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日常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空巢老兵、孤寡老兵、入住敬老院的老兵为重点,着力解决他们最关心、最迫切的现实困难和问题。
三是结对子帮扶。安排空巢老兵、孤寡老兵、入住敬老院老兵住所距离近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结对子,以利于及时开展帮扶活动。充分发动各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与当地爱心人士共同开展互助活动,形成关心关爱困难老兵的服务网络。
活动方式将采取社会志愿者和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多带一”结对帮扶的方式,对心灵孤独、日常生活无人照料、高龄空巢老兵、孤寡老兵,开展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文体活动、法律援助等服务;对因重大疾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退役军人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以及遇到重大困难的退役军人,开展定期上门走访服务,义务理发,打扫卫生,提供亲情陪伴、室内整理等服务;对子女不在本市工作,身边无人照顾的高龄老兵,组织志愿服务队每周给老人电话一次问候,每半月家访一次的方式,增进退役军人志愿服务者和高龄老兵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对入住敬老院的孤寡老兵或行动不便的退役军人,定期为他们提供一次文化生活服务;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兵,每半月为老人开展一次家庭生活服务或帮助采购日常生活所需物品;对孤寡老兵、高龄退役军人等生活特别困难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应及时登门看望,进行慰问,为老兵排忧解难,提供精神关爱,促进全民共享建党百年和改革开放成果,确保让困难老兵共享晚年幸福生活。(一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