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申报工伤如何补足证据
问:我在工作中受伤,可是公司不承认我是正式员工,不肯给我申报工伤。我咨询得知,劳动者可以自行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问题是,这也需要提供劳动关系的证明。我与公司当初只签了一份简单的用工协议,而且只有一份,目前应该在公司处。此外,考勤表也在公司处,而发工资是没有工资条的。请问律师,我应该如何提供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答:你可以自行提出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劳动关系。除了考勤卡、工资条等相关的证据外,还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比如:医院治疗单据上用人单位的签字、工具箱的钥匙、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工作服、暂住证、评定员工等级证明、表彰或处罚决定、工作时的照片、同事证人证言、缴纳社保记录等。建议你多考虑一下与工作有关的材料,找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公司没有购买社会保险职工该怎么办
问:公司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职工该怎么办?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因此,职工可以依法向县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机关进行举报、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除合同能否一次结清补偿
问:我公司提前解除与一名员工的劳动合同,依法应支付相应的补偿。我们想一次性支付他一笔补偿,同时要求他签名确认,今后不再向公司索取任何补偿的钱款。请问这样操作是否可行?
答: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你所在公司与该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意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且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是合法有效的。但为避免因约定不明造成日后产生争议,建议单位与该员工签订协议时,尽量将有关补偿金及应支付费用一一明确,如:解除合同的补偿金、应付工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各为多少,并说明具体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