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遭遇漏水 能否追究前房主责任
问:我最近买下一套二手房,当时号称是“全装修”的。现在刚住了1个多月,楼下忽然投诉说卫生间漏水,经检查是我家浴室管道漏水。由于楼下的卫生间吊顶损坏,现在正在跟我索要赔偿。我打电话给前房主,他说房子已经卖给我了,漏水是我自己的事。请问这事我能否追究前房主的责任?
答:二手房的出卖方应当确保所出卖的房屋可以正常使用,如果目前房屋卫生间漏水的情况,确实是原房主在装潢时的工程缺陷导致,即是由于原房主原因导致的漏水,你可以要求原房主承担相应的修缮责任,对卫生间给予修复处理。除非原房主在卖房屋时,已经明确告知这一缺陷,则他不必承担修缮的责任。
婚前开办公司 离婚如何处理
问:我在婚前和别人合资办了一家公司,我是公司最大的股东,公司一直在经营,但账面上的利润不多,而且在我结婚后一直都没有分过红。请问如果我和妻子离婚,她是否有权要求分割我在公司的股份?是否有权要求分红?
答: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由于你的公司系婚前开办,故你的股份应属其个人所有,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的妻子无权要求分割。关于分红,除非双方对婚内财产另有约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该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的妻子有权要求分割有关收益。
因男方外遇离婚 女方能否获赔偿
问:我姐夫有了外遇,我姐姐想提出离婚。请问这种情况下,姐夫是否应当给我姐姐一定的离婚赔偿?
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您的姐夫有上述情况,且有相应的证据,离婚时你姐姐可要求赔偿。
养女能领取 养父的抚恤金吗
问:我是一名弃婴,被王某夫妇收养,但并未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2016年,我因琐事与养父母发生争吵并于当年书面解除收养关系并公证。2017年年底,我养父母相继去世。请问我有权领取养父单位发的6万元抚恤金吗。
答:作为养女,你有权领取抚恤金。你与你的养父母虽然没有按照我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但是存在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其后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未到民政部门登记,仅仅是公证,并不能解除收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