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遗留债务子女如何分担
问:我父亲日前过世,有人找来说父亲欠了他8万元,并拿出欠条。由于我们是按父亲的遗嘱继承财产的,哥哥姐姐说他们继承的财产少,应由继承财产最多的我来替父亲还钱。请问,这笔钱是不是应该由所有继承人共同偿还?
答:《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务,交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被继承人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因此,在遗产继承发生前,应当首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现在,由于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的主张是在遗产继承发生后,因此,各继承人应该按继承的比例共同清偿该笔债务。
房屋迟迟不交付 能否解除合同
问:我与某房屋销售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也如约履行了付款义务,但是对方却未在约定期限交付房屋。请问我能否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何时申请工伤认定
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在多长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婚生女抚养费由谁承担
问:我未婚生下女儿,分手后前男友给了我5万元作为分手费。由于抚养女儿负担很重,我想向他要女儿的抚养费。请问我能向他要抚养费吗?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法律地位。因此,孩子的父亲依法有义务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您完全有权要求孩子的父亲支付抚养费用,直至孩子满18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