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请求法院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要拘留我了,回去以后我一定好好孝顺母亲,按期给母亲赡养费……”1月11日下午,在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被执行人楚某真诚地写下悔过书,并给付了5773元赡养费。这起赡养纠纷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六天时间。
“你养我小,我养你老”,赡养老人既是法定义务,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多年来楚某对自己的母亲王某却不管不顾,拒绝赡养年迈的母亲。王某年事已高失去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老人心灰意冷,将儿子楚某起诉至睢县法院。睢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楚某每年年底即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给付王某赡养费5773元。判决生效后,楚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5日立案后,承办法官申震多次到申请人王某家中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楚某已与前妻离婚,现重建家庭,在郑州做生意长年不回老家,对老人不管不问。多年来,幸好有楚某前妻的细心照顾。年事已高的王某迈着蹒跚的步履,拖着佝偻的身躯一边向申法官夸赞着前儿媳的大义善良,一边痛斥着亲生儿子的薄情寡义。看着老人皲裂的双手,布满皱纹的脸庞,充满期待的眼神,临近年关,为了让老人在万家灯火之时能够过个好年,申法官决定立即奔赴郑州,寻找楚某。
1月11日,申法官来到郑州后,楚某却把电话关机,故意隐匿行踪,王某也无法提供儿子准确住址,此次执行陷入困境。但申法官抱着不抓捕到案不归还的决心,经过多方打听,最终在当天找到了楚某,便立即将楚某拘传至睢县法院。
回到法院后,楚某态度蛮横无理,不听法官的劝导,拒不给付赡养费。在劝说无果后,为给楚某以惩戒,申法官决定依法将其拘留。在体检结束后,楚某慑于执行措施的威严,终于意识到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忙向申法官承认错误,并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此时,已是下午四点,一直奔波忙碌的申法官终于可以舒口气了。看到在这严寒的冬天能带给申请人一丝温暖,让老人老有所依,申法官的心底犹如这午后的阳光驱散了雾霾,十分欣慰。(田保庆通讯员褚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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