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出借资金回收遭遇难题
问:张某去年向我借钱,承诺给我很高的利息,也写了欠条。最近这笔借款到期了,张某却一直拖着不肯还钱。我听说,张某不肯还钱的理由是后悔当初承诺的利息太高了。他想让我去法院起诉,然后只给法定利息。请问如果我去法院起诉,真的只能拿到法定利息吗?
答:如您有确凿的证据,一是证明张某的确因资金周转向您借贷了该笔资金,二是证明该笔借贷资金的还款期限已到,则您完全可以向对方催讨。若其不予归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因为当初借贷资金时,约定了较高的利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超过利率上限的借贷利息部分无效,即您可请求该笔资金在相应借贷期间内的法定利息。
共同投资买房如何明确份额
问:我和表姐欲共同投资购买一处房产,出资比例为6∶4。请问我们该如何明确这一出资比例?
答:您与您的表姐可签订一份协议,明确各方出资比例,以及各自所占的产权份额,在与房屋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也应当明确约定。在房屋登记产权时,应当在房产证上注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若不注明的话,一般都被认定为共同共有,即各共有人的所占份额均等。
打工未签合同应当如何维权
问:我被一家运输公司的小老板雇用开货车,但没有签过劳动合同。去年老板决定停用我们几个外地驾驶员。我们和老板多次协商赔偿问题,老板以我们没有工资卡为由,称我们手里没有证据,去打官司也打不赢,不肯赔偿。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劳动合同是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据,但并不是唯一证据。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完全可以通过其他证人证言、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等证据予以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您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辞退返聘人员是否应给补偿
问:我们公司返聘了一名退休人员,合同是一年一签。现在,公司因为某些原因想辞退她。请问该如何辞退她?是否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给予经济补偿?
答:根据您所述的情况,可以采取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方式,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并不需要给予其经济补偿。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劳动法律法规之规定,经济补偿金是针对在劳动合同解除时,法定需要支付的补偿。但是,您的公司所聘用的是一名退休人员,可得到相应的退休养老金。同时,这一雇佣行为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公司在解除合同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