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1 婚内发生车祸 离婚能分割赔偿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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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1 婚内发生车祸 离婚能分割赔偿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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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发生车祸
离婚能分割赔偿款吗
问:我阿姨去年发生车祸,获赔医疗费6万余元,包括两次手术的全部费用。由于阿姨不识字,当时也没有行动能力,所有赔偿事宜全权由其丈夫代理,赔偿款也全部在男方手里。受伤后阿姨只进行了第一次手术,花费3万余元。此后阿姨离婚,男方拒绝交出剩余2万余元赔偿款。目前,她只留存有保险公司的理赔记录、医院的住院记录等相关证据。请问,离婚能分割这笔赔偿款吗?
答:婚姻法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这类赔偿费用具有当事人的人身专属性,故应归当事人本人所有,离婚不能分割。你阿姨获得的理赔款虽然由男方代为办理手续领取款项,但代领行为不代表钱款性质的变化,故该笔钱款仍属于你阿姨的个人财产。现你阿姨已留存理赔记录、住院记录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该钱款的性质,建议她持这些证据,再结合车祸受伤及责任认定的有关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返还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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