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浅井镇
“志智双扶”增脱贫底气
本报讯 1月8日,在禹州市浅井镇的三帅中草药种植加工园内,脱贫户吴天三满脸笑容,正和工人们炮制着丹参、苦参等药材,加紧赶制订单。
2014年,吴天三被识别为贫困户,在乡、村两级的帮扶下,他靠着诚实守信和头脑灵活,创办了创业小院,经营丹参、苦参、柴胡等10多种中药材,产品销售到河北、山西、天津等10多个省市,年纯收入在10万元以上,不仅自己实现脱贫致富,而且还带动本村贫困群众就业。在浅井镇,像吴天三这样自主创业就业的贫困户有20户。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紧扣“激发内生动力,提高发展能力”的要求,扎实推进扶贫扶志工作,引导贫困群众摒弃“等、靠、要”思想,激发自主创业的志气、增强勤劳脱贫的底气、提升发展致富的能力,实现了贫困群众物质和精神“双脱贫”。
实行贫困群众积分管理。依据贫困户劳动能力实施分类管理,因人因户施策,确保未脱贫群众全部稳定脱贫。目前,23个行政村建起了扶志超市,制定了积分管理台账和奖励扶持细则,每月对贫困户进行一次积分评定,每季度按照积分兑现奖励,通过实施积分管理,提高了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积极性。
出台自主脱贫奖励政策。该镇制定脱贫攻坚自主脱贫奖励政策,对当年自主脱贫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对建成运营的扶贫车间和创业小院,每家奖补5万元;对市内务工就业实现自主脱贫的,凭收入证明每人奖励1000元;对市外务工就业实现自主脱贫的,凭收入证明每人奖励2000元。截至2018年底,该镇已出资3.2万元对20个“自主就业脱贫”示范户进行了隆重表彰和奖励。
营造文明乡风浓厚氛围。该镇坚持从教育入手,培育向上向善、自立自强、勤劳致富的良好道德风尚。开展宣讲教育,运用宣讲团、宣传栏、大喇叭等形式,传播党的创新理论、方针政策和扶贫知识,提升贫困群众精神和脱贫能力。同时,该镇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在23个行政村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将移风易俗要求融入村规民约,规范引导村民执行移风易俗规定,确保移风易俗工作实现管理有组织、办事有规矩、事事有台账、户户有约束。
(吴 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