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2 全国首例! 侵权“冰墩墩”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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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 全国首例! 侵权“冰墩墩”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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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
侵权“冰墩墩”获刑

日前,2022北京新闻中心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全面加强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总体情况。会上,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汤兆志介绍,近期,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怎样使用“冰墩墩”“雪容融”吉祥物形象等才是合法的,如果出现侵权行为将如何处罚?汤兆志表示,除法律特别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外,其他未经许可的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行为,如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者将其用于服装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损害公共利益的,将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就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对这些恶意抢注行为将依法予以打击。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等规定,对第41128524号“冰墩墩”、第62453532号“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已注册的第41126916号“雪墩墩”、第38770198号“谷爱凌”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李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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