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字画”陷阱多
游客购买需谨慎
案情简介 2019年1月至5月间,被告人王某某、孙某某租赁北京市某大厦一层作为字画销售场所,伙同其他被告人,虚构该场所内正在举办政府大型活动,编造场所内的字画师有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等身份,谎称其作品具有收藏价值,在文化交流期间作品低价促销,以每平方尺2000~30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骗取来京的50余名游客钱款共计170余万元。经鉴定,上述字画均为普通装饰性商品画或普通书法作品,单幅价值30~750元不等。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王某某等18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谎言、制造假象,结伙骗取他人钱款,其中王某某等14人参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侯某某等3人参与诈骗数额巨大,赵某某参与诈骗数额较大,各被告人之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王某某等18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宣判后,孙某某等6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