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3 两案同一法官 能否要求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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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3 两案同一法官 能否要求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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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案同一法官
能否要求回避

 

问:我家有姐弟3人,父母立遗嘱给了弟弟100平方米土地,但他非法占用了家里全部土地170平方米。我和妹妹到法院起诉,请求判决遗嘱无效,法官判我们败诉。我和妹妹又起诉弟弟,请求法院判决不属遗嘱范围的土地归我们。现在该案是同一法官审理,请问,我们能要求这个法官回避吗?
答:民事诉讼中的审判程序是民事审判中的基本程序,是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中最常用的程序之一,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合议和作出裁决等程序。同一审判程序是指一个案由、一个案号案件中的审判程序,而不是指一件事引申出的所有关联案件的审判程序,如果一审法官审理该案的一审后,又参与审理该案的二审,这就属于参与了该案的其他程序审判。这种情况下,你可以依据相关规定申请法官回避。但如果一审结束后,你又提出新的诉讼请求重新诉讼,则不属于回避的情况。因此,这个法官审理该案并没有违反规定,你不能要求法官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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